注册一个商标通常不会一帆风顺,有些商标顺利通过注册,有些却在后期遭到商标局驳回。当然,被驳回的商标不一定就没有注册成功的几率了,注册人可以申请驳回复审,为自己的商标“申辩”。
什么是驳回复审?
商标驳回复审是指注册商标因为没有通过审核遭到商标局驳回。
而商标没有通过审核通常是有理由的,因此注册人对商标局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,可以针对这些问题给出自己的证据进行辩证。如果解释合理,有希望通过复审并最终成功下发注册证明。
该不该申请驳回复审?
需不需要申请驳回复审,首先要判断哪种方式对自己更有利。
如果这个商标没有申请驳回复审的价值,那就不用申请驳回复审了。
那哪些情况不需要申请驳回复审呢?
1、同中华人民共和国、国家机关象征相同的,例如国徽、国旗、军旗等等;
2. 同外国国家机关象征相同的,如名称、国旗、国徽、军旗等(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);
3. 同政府间国际组织象征相同的,如名称、旗帜、徽记等(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);
4.与表明实施控制、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、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,但经授权的除外;
5.与“红十字”、“红新月”的名称、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;
6.带有民族歧视性、侮辱性、轻蔑性的;
7.带有欺骗性,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;
8.对社会有不良影响,有害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;
9.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,不得作为商标。但是,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、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;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。
以上情况的商标即使驳回复审也不可能予以通过,因此没有驳回复审的必要。
商标驳回复审时间:
注册人收到《商标核驳通知书》之日起,需要在十五天内申请复审。如果因为某些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迟延的,可以适当调整时间,可延期至三十天。而是否延期,则由商标评委会决定。
商标驳回复审费用:1500元每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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