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运用商标时,不能随意修正
《商标法》第49条第1款规则,“商标注册人在运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,自行改动注册商标的,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;期满不改正的,由商标局吊销其注册商标。”
所以咱们在运用商标时,一定要确保商标的标识和当时核准注册商标的标识一致,可以按比例缩放,但不能自行改动商标的文字、字体。
二、商标注册信息发生变化后要做商标改变
《商标法》第41条规则,“注册商标需求改变注册人的名义、地址或许其他注册事项的,应当提出改变请求。”所以,一旦企业更改了名称或地址,都有必要赶快提出商标改变请求。
三、商标答应运用一定要存案
《商标法》第43条第3款规则,“答应别人运用其注册商标的,答应人应当将其商标运用答应报商标局存案。”
商标权利人可以经过签定商标运用答应合同的方式,答应别人运用自己注册的商标。被答应运用别人注册商标的一方,应催促商标权利人及时到商标局处理商标答应存案手续。
四、发现近似商标尽早提异议
许多企业成功请求商标后都会为商标做监测,为的就是及时发现与自己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。一旦发现近似商标,商标权利人应赶快对其提出异议,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。
五、扩展商标运用范围要重新注册
咱们在请求注册商标时有必要依据相关规则,按商品或服务的不同分类分别提出请求。已成功注册的商标需求在其他的商品或服务分类上运用的,还须别的提出注册请求。
六、商标续展宜早不宜迟
《商标法》第40条规则,“注册商标有效期满,需求持续运用的,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依照规则处理续展手续;在此期间未能处理的,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。未续展的商标将被宣告无效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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