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驰名商标”这一概念最早出现在1883年的巴黎公约当中,巴黎公约全称《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》,自1883到中国加入为止共94个国家加入守约。1984年,我国也正式加入该公约成为第95个成员国。依照该公约规定,驰名商标予以法律保护。
同理,中国驰名商标也必然是受到法律保护的,必须是经过有权机关(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、商标评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)依照法律程序认定为“驰名商标”的商标。
驰名商标,顾名思义,相比于普通商标获得了更多的认可,有更大的意义以及更大的价值。驰名商标深受消费者的青睐信任,法律也予以保护,在这样的环境下驰名商标企业拥有更多的荣誉和竞争力。
驰名商标是优质的一种体现,中国驰名商标当地政府还将会给予50-200万元的奖励来鼓励优秀企业。除此之外,驰名商标在立案调查假冒商标犯罪案件时也不会受到立案金额限制,可以说,驰名商标的无形价值是巨大的,具有权威机构认证的权威性。
但是有正品就会有山寨,现如今也出现了不少造假驰名商标案件,这样的案件发生无疑是欺骗了消费者,更是触犯了神圣的法律法规。法律一向对造假行为深恶痛绝,一直对造假行为有着重度的处罚,针对造假驰名商标侵权违法行为进行严惩。
法律对于此类案件处理主要分为三个方面:
一、造假驰名商标企业商标予以撤销,相关人员受到处罚。
二、当地政府给予的奖励由当地政府收回。
三、企业若在“驰名商标造假案”中,向相关法官、律师奉送好处费,而相关人员接受了这些好处费,则双方涉嫌行贿和受贿,严重触犯了法律,将得到法律制裁。
简而言之,成为有权机构认证的“驰名商标”对于企业的诱惑力是十分巨大的,这些诱惑除了有政府的奖励,还有消费者的慕名,更是企业荣誉的象征。为了得到最大的利益,一些“不够格”的企业打起了歪心思,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。法律的打击力度只是一方面,其实真正该反思的是那些见利忘义的造假企业,为了获得利益不惜欺骗消费者甚至触犯法律,最后被查出来只会变成一无所有。
扬名小编在这里奉劝一句:不要抱着侥幸的心态去获取利益,善恶到头终有报,不是不报时候未到。
上一篇:注册商标的价格是多少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