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请注册商标通过审核后,商标局会将该商标进行长达三个月时期的公告。在公告下发的这段时间里,任何人对初审商标有异议都可以提出申请,这个提出异议的人也包括注册人自己。除此之外,任何人对商标局的初审结果有异议,必须用证据明确自己的请求和事实依据。
既然有人提出异议,那商标注册人就需要进行异议答辩,被异议注册人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资料,然后依据异议人给出的证据进行书面辩驳,如果被异议商标注册人在30天内没有做出书面答辩,就将自动视为主动放弃答辩权利。
那么,商标被异议答辩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?
1、《商标异议答辩申请书》
2、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,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
3、商标被异议人的企业基本情况;
4、已拥有注册商标情况;
5、已注册商标及本次被异议商标的广告宣传情况及品牌发展规划;
6、企业多年来所荣获的荣誉证书;
7、已拥有商标的产品照片以及销售情况;
8、如委托代理机构进行商标异议答辩,还需准备《商标异议答辩代理委托书》;
商标局发出公告后如有异议人,被异议人最好准备异议答辩,如果不进行答辩,那么商标审查将根据异议人提供的证据来裁定,这样做的后果自然是偏向异议人,很可能会导致商标无效。当然,如果被异议人答辩时理由不够充分,无法反驳异议人提出的证据,那么该商标也将会宣布无效。
不管怎么,既然注册了一个商标就准备充分去迎接异议,尽最大的努力“救”回自己的商标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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